石楼县院阳光检察助推规范司法行为
石楼县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注重与阳光检察工程相结合,将自身时刻置于群众监督之中,不仅使阳光检察成为维护检群关系的重要纽带,同时也成为促进各部门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的源动力。
我院要求各办案人员在日常司法活动中,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对待案件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都“三思而后行”,时刻牢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干净”办案,确保案件中的矛盾得以顺利化解。办案人员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建好检务公开的“双微平台”,及时公布相关检察信息,加强报刊、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多种媒体间的合作,及时正面引导群众关注检察舆情。同时,该院还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建立群众意见、建议沟通反馈渠道,按照要求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响应和纠正,通过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使检务公开达到了应有的效果,让各项检察工作在阳光之下运行,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