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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9月石楼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0-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2020年,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在市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会议精神,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要求,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抓手,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县委中心工作要求,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要求和期待,在维护安全与稳定、服务改革与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切实担负起检察责任,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综合工作情况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四大活动”明显提升年标志性指标,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干警集中学习、“学习强国”“三晋先锋”APP、中检网专题培训等多种载体,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着力提升干警政治理论水平。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开展方式,利用微信平台线上开展支部活动。通过“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力服务脱贫攻坚。2020年,我院持续扎实推进精准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高帮扶实效。认真做好走访入户、建档立卡APP信息核查、“一码请”管理平台脱贫自查、跟踪监测、产业就业调查、建档立卡户清查摸底等工作。深入帮扶村宣传法律知识和各项扶贫政策,排查受疫情影响贫困户外出务工情况,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农户家庭,为贫困户提供就业信息,切实稳住贫困户务工收入,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变身“售货员”帮助帮扶村宣传“龙君山泉”纯净水,助力帮扶村纯净水生产销售逐步向好发展。想方设法引领贫困户拓宽增收的“路子”,增强“造血”的能力,2020年吕梁山猪2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选址帮扶村君庄仁义村。

  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结合工作实际,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对重大工作事项都在规定范围内予以及时宣传并报送信息,共编写信息简报67期,30余篇稿件在《山西政法》《山西法制报》《检察周刊》《吕梁日报》等媒体上发表。充分利用“石楼检察”微信公众号开展检察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传递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研究制定《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全县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利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深入学习、自身防护到位,深入一线、联防联控到位,深入实际、依法监督到位,深入宣传、舆论引导到位”的工作举措,抓好自身防控的同时,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责。一是正确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关系,及时启动了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在诉讼期限内的正常审结,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双促进。1-9月,我院共通过远程提讯系统进行提讯30余次,提讯犯罪嫌疑人30人。远程开庭7件10人,远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件5人。二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检察长带头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况和需求,主动提供检察服务,为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通识性检察意见、建议,并建立法律服务联络点。同时,邀请县工商联、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及民企代表召开座谈会,了解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发放宣传手册,向企业讲解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的最新精神及司法保护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应对各种法律风险。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

  1至9月,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7人,同比上升5.71%;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3人,同比下降72.73%,不捕率为7.5%;立案监督后生效判决4人,同比增加33.33%;监督撤案1件,同比持平;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并纠正1件,同比下降50%。提起公诉44人,同比下降36.23%;不起诉7人,同比下降12.5%;不起诉率为13.73%;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43人,同比增加13.16%;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并纠正4件,同比下降42.86%;审判活动提出纠正违法并纠正1件,同比持平;认罪认罚适用比例85.37%,同比增长38.82%。

  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提出纠正1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5件,同比下降77.27%。

  (二)民事检察

  1至9月,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裁定再审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0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5件,占同期提出数100%;提请抗诉2件,同比增长100%;支持起诉2件,同比增长100%。

  (三)公益诉讼检察

  1至9月,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19件,同比下降38.7%,采取诉前程序18件,同比下降40%,其中食品安全领域2件,占10.5%;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7件,占89.5%。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1至9月,我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59件,占全院办案数的32.5%,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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