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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石楼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会议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要求,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抓手,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市委“1234”发展思路和县委中心工作要求,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要求和期待,在维护安全与稳定、服务改革与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切实担负起检察责任,努力为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综合工作情况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按照“四大活动”明显提升年标志性指标,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干警集中学习、“学习强国”“三晋先锋”APP、中检网专题培训等多种载体,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着力提升干警政治理论水平。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研究制定《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磅礴力量。

  全力服务脱贫攻坚。认真贯彻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党建、法治、产业、消费四位一体帮扶思路,推进龙君水厂、沙棘种植、猪牛养殖等产业项目,开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法治宣讲工作,对孤寡老人、困难家庭开展爱心资助,全力助销农副土特产品,圆满完成了各项扶贫帮扶任务,有力助推了帮扶村君庄村实现整村脱贫。想方设法引领贫困户拓宽增收的“路子”,增强“造血”的能力,2020年吕梁山猪20万头生猪养殖基地选址帮扶村君庄仁义村,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精准扶贫工程,将贫困户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人,发放救助金4.5万元

  (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深入学习、自身防护到位,深入一线、联防联控到位,深入实际、依法监督到位,深入宣传、舆论引导到位”的工作举措,抓好自身防控的同时,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责。一是正确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关系,及时启动了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在诉讼期限内的正常审结,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双促进2020年,我院共通过远程提讯系统进行提讯50余次,提讯犯罪嫌疑人60余人。远程开庭14件20人,远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3件19人。二是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检察长带头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况和需求,主动提供检察服务,并建立法律服务联络点。成立驻县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对接4户重点会员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通过检察开放日、送法进企业活动,向企业讲解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的司法保护政策,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

   2020年,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5人,同比上升28.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人,同比下降61.5%,不捕率为10%;立案监督后生效判决5人,同比增加66.67%;监督撤案2件,同比减少33.33%;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并纠正1件,同比下降83.33%。提起公诉58人,同比下降34.8%;不起诉8人,同比下降27.3%;不起诉率为12.1%;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43人,同比增加13.16%;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并纠正6件,同比下降53.85%;审判活动提出纠正违法并纠正1件,同比持平;认罪认罚适用比例84.31%,同比增长30.46%。

   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提出纠正1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8件,同比下降69.2%,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6件,同比下降72.7%。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研究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将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融入未检职能,开展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疫情期间,创新运用“互联网﹢法治进校园”模式,线上线下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次,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警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在全县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的基础上将法治副校长向县城幼儿园延伸,拓宽了“检校共建”的覆盖面。深入全县中小学进行全覆盖专项实地督导,与县共青团、教育局、妇联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召开联席会议2次,就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达成共识,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民事检察

   2020年,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裁定再审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0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5件,占同期提出数100%;提请抗诉2件,同比增长100%;支持起诉2件,同比增长100%,息诉4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

  2020年,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30件,同比下降3.2%,采取诉前程序24件,同比下降22.6%,其中食品安全领域8件,占26%;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7件,占65%,其它领域5件,占9%。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2020年,我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79件,占全院办案数的37%,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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