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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23-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榜样、崇尚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激励检察干警从先进典范中汲取精神力量,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7月24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了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保荣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详细领学了曹艳群同志的先进事迹。

曹艳群同志扎根广西桂北山区基层检察办案一线13年,一生锐意进取、公正清廉,心中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2021年12月,年仅36岁的曹艳群同志因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抢救无效不幸殉职,她用年轻的生命书写了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无限忠诚。

会议强调,曹艳群同志十三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干警的担当作为,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她坚守初心使命、始终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学习她严守纪律、始终廉洁奉公的高尚品德;学习她恪守法治信仰、始终捍卫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

会议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要以曹艳群同志为榜样,砥砺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把开展向曹艳群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思想上有触动、行动上有自觉、灵魂上受洗礼,做到对党忠诚、信念坚定。

二、要主动对标先进,汲取奋进力量

要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对照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深学、细照、笃行,认真检视自身短板不足,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不断从先进事迹中汲取奋进力量,提升自身综合素养。要在对标对表中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开拓创新,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平凡的岗位上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要抓好学做结合,依法能动履职

要把学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同发挥主观能动性、能动履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检察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抓实抓细抓好每一项检察工作,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更好担起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在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新的贡献。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对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有了更深刻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曹艳群同志为榜样,对标先进,以榜样为镜,学习曹艳群同志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和公正司法、担当作为的职业精神,增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践行人民至上,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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